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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赖账不还,要承担全部诉讼费吗?
发布时间:2021-12-03 10:48:51      点击次数:424

对于民间借贷行为,我国规定了最高利息的标准。在借贷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的利息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利息。如果债务人和债权人既约定了利息,又约定了承担诉讼费,那么债务人赖账不还时是否要承担全部诉讼费?以下小编带您一起具体了解债务人赖账不还时的诉讼费承担的相关内容。

  高某和杜某是好朋友,高某借给杜某一笔借款,两人约定24%的利息,双方还约定,如杜某到时不能归还欠款,那么将承担全部的诉讼费用,包括律师费、车旅费等。现杜某赖账不还,高某能否要求杜某承担全部的诉讼费?

  在实际审判中,法官认为,24%的利息刚好是我国法律支持的利息范围,这是属于债务人应当履行的义务范围。但是对于双方但是约定的诉讼费,这等于是变相地提高了债务的利息的一种做法,不应当得到支持。

  我国利息的分界线:

  1、我国合理的利息最高点是24%。

  不超过24%的利息都是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的,双方有约定了不超过了24%的利息的债权债务,债务人可以主张到期债权的利息,债务人不履行的,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24%到36%的利息区域是过渡阶段。

  高于24%,但是不超过36%的利息区间属于我国法律不支持也不反对的阶段。债务人可以偿还,也可以不用偿还,法院不会强制执行。债权人不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申请该阶段的利息,债务人已归还该阶段利息的,也不可以再主张退回。

  3、超过36%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债权人和债务人约定的利息超过36%的,债权人无法凭借双方的约定来主张超过36%的利息,该阶段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和支持的。

  在上述案例中,债权人和债务人已约定了合理利息期间的最高利息点,如果再由债务人承担全部的诉讼费,那么这等于变相地加大了债务人所承受的利息费用。

  债务人赖账不还,依据上述情况,债权人不能主张让对方承担全部的诉讼费,即使双方有约定了诉讼费的内容。双方已约定了利息,又约定了诉讼费,这相当于变相地增加债务人利息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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